《加德满都大学中尼硕博同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名称: 加德满都大学中尼硕博同学会。
性质: 本会是加德满都大学中国高等教育中心指导下,由中尼两国硕博士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术与文化交流组织。
宗旨: 增进中尼友谊,促进学术与创新合作,服务校友。
活动范围: 加德满都大学及中尼两国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社会组织。
第二章 会员
资格:
加德满都大学在读或毕业的中国籍、尼泊尔籍硕士或博士生;
支持中尼教育交流事业的校友与专家学者;
会员推荐。
权利:
参与同学会活动、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优先参与学术、文化、创新项目。
义务:
遵守章程与决议;
维护委员会声誉;
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结构
主席团: 中方主席1名、尼方主席1名,主持委员会工作。
秘书处: 负责日常事务与会议组织。
学术与科研组、文化交流组、创新合作组、外联与宣传组等工作组。
任期: 每届任期两年,可连任一次。
第四章 会议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重大事项须经主席团审议并报加德满都大学中国高等教育中心备案。
第五章 经费管理
来源:校友捐助、校友会支持、社会赞助、项目收入;
所有经费须公开、专款专用、定期公示。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经筹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解释权归加德满都大学中国高等教育中心及加德满都大学中尼硕博同学会。
加德满都大学中尼硕博同学会
2026年1月1日